B、C 第二十三条把收回款项按损失确定日分为两个阶段。损失确定日前或当日的款项,按照应收账款到期先后冲抵同一买方的应收账款;损失确定日后的回款,按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承担损失的比例处理。
第二十四条另有代管和支付安排,附加条款还可能改变超额度交易的回款处理。企业应把赔后每一笔回款及时纳入保单台账。
References
本页使用的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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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B
- 适用范围
- 国内贸易
- 权威边界
- 仅描述 B 国内模板;具体签发文件及明确生效的书面约定优先。
- 引用定位
- 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及超额度交易回款附加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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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C
- 适用范围
- 出口贸易
- 权威边界
- 仅描述 C 出口条款样本;明细表、国家明细表、额度批单及适用附加条款优先。
- 引用定位
- 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及超额度交易回款附加条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