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样本先核定损失并扣除可抵扣项目,再确认可承保损失;主条款以承保比例乘“可承保损失与买方信用额度中的较低者”,并受其他限额与附加条款影响。
直接用全部应收余额乘宣传比例通常会漏掉损失扣减、额度、最低理赔额、最高责任限额、回款及其他条件。计算前还要确认相关应收账款本身是否进入承保范围。
适用边界: 不是统一赔付公式或报价;所有参数以具体签发文件和真实交易材料为准。
References
本页使用的来源
来源卡展示定位与使用边界;原始资料不提供公开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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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B
- 适用范围
- 国内贸易
- 权威边界
- B 为国内模板;具体签发文件优先。
- 引用定位
- 第二十五条第(三)项、第二十六条及适用附加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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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C
- 适用范围
- 出口贸易
- 权威边界
- C 为出口条款样本;明细表、国家明细表、额度批单和适用附加条款优先。
- 引用定位
- 第二十五条第(三)项及责任限额相关附加条款